VA%7dB%24(1H%60EOZ%60Q)%40MTH.png)
中纪委:破除影视业等领域“潜规则”
影视剧购销、大型节目演出,有些单位设备采购多是单一来源,有些不进行招投标程序……面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腐败问题,中纪委委员、中纪委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组长李秋芳近日点出影视业等领域的“潜规则”,表示今年将在此基础上深入调查,并同时制定约束机制,这一表态引起了各方关注。
近年来,影视业内的贪腐案件时有曝出。2月4日,安徽省检察院决定以受贿罪逮捕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至此安徽广播电视台已有5名中高层干部涉贪腐落马。据了解,他们贪腐行为就涉及电视剧采购、广告投放、工程建设、服装采购、旅游业务承办等领域。
影视剧购销:制作、交易多存猫腻
李秋芳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说,“影视剧购销”是一个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近年来,影视剧制作行业供大于求,“购剧权”为少数人敲定,制片方为了上片只能尽量满足播出方的“各种要求”。
一位演出经纪公司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有国有制作单位和机构通过给编剧、演职人员虚报高额制作费和报酬的情况,一些人暗地里得以牟利。中纪委曾通报2014年广电部门一名电视剧审查员在负责电视剧审批工作期间,帮助多部电视剧通过审核,借此受贿30余万元。
而在一些地方政府投资的影片中,制作方为在片中“挂职”的当地领导变相发劳务费的现象也常有发生。
大型节目演出:公款买单赚吆喝暗藏腐败
这些年来,为了打招牌、树门面、做政绩,一些地方政府患上了爱承办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的“怪病”,地方领导坐在观众席前排,并登台讲话,甚至还要参演“露一手”。
“地方承办的演出活动里面'自由度'很高,一些政府部门乐意买单。”河北某演出策划公司负责人指出。
“几百万演出费用,这笔账怎么走,还真说不清楚。”重庆一位长期从事舞台策划的人士说,演出的票房也是一大收入,但要票、送票的情况也很多,票务里存在着不小的腐败空间,圈内人其实是心知肚明。
卫星节目落地:缺乏规范定价依据
对李秋芳指出的“卫星节目落地”领域也存在“潜规则”。
记者采访业内专业人士获悉,卫星频道上星后目前传输方式有三种:一是通过加装地面"卫星锅"直接接收;二是通过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商进行覆盖;三是更多通过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进行覆盖。据介绍,卫视频道上星后,要与地方有线电视运营商进行议价,由运营商接收节目才能完成落地。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一位人士表示,卫星节目落地这一块交易非常特殊,带有半垄断性质,议价过程很少有人知道。
由于有线电视各地独自管理,全国一地一价没有统一标准,落地费收取从几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双方议价中搞回扣、进行贪腐的空间很大。
设备采购:价格硬但关系更硬
影视行业专业性强,设备采购方面有一定门槛,并非“想进就能进”。
相关部门采购时会明确要求使用特定的设备、要求指定供应商,甚至以此为借口裁撤公开招标程序。“设备采购说是公开招标,但是订单最终给谁还是靠拍板者来定。价格、产品质量是次要问题,价格再硬,不如关系硬。”天津一位曾参与当地电视台采购招标的供应商说。
安徽省检察院今年1月发布消息称,安徽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原主任宋晓峰因涉嫌受贿被逮捕。
广告经营:回扣开路门道多
“一个广告,能不能播、哪个台播、哪个时段播、回扣多少?里面门道很多。”业内人士指出,广播影视领域发行渠道有垄断性,有些权力就“等值”于人民币。特别是有些电视台广告中心的广告制作费用抬得很高,就常有内部人帮客户在外面找广告代理吃回扣。有些电台、电视台能够成为保健品、药品厂家、专科医院的专业台,“变味”背后都是利益在作祟。
2012年,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广播电视广告经营中心原副主任何勇走上被告席,据检方指控,这个中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广告经营中贪腐近1000万元。
打击“潜规则”:两大约束制度将制定出台
针对影视业等相关领域的“潜规则”,刘秋芳明确表示去年纪检派驻机构已“探底调研”,并将逐个领域去抠,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巡视监督来予以防范。李秋芳指出,2015年中纪委将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规定》,同时将发动下属社团签订《自律公约》,两者结合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行业发展环境。
(以上来源:法制晚报,内容略有删减)
一部电视剧可能暗藏多少腐败
在过去两年多时间里,“打虎拍蝇”的反腐风暴已在我国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展开,中纪委有关负责人的表态显示,反腐行动也将在中国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文艺界领域,深入展开。
影视业社会影响面大,与民众生活联系密切。在荧屏热播的各类题材电视剧,已经成为公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提供消遣、娱乐的同时,帮助人们排解生活压力。然而,让许多痴迷“追剧”的观众想不到的是,那些风靡一时、引领潮流的热播剧,竟也会不堪地沦为各种腐败的载体。
影视业领域的腐败及“潜规则”问题,其诱发根源主要也是权力寻租,这些发生在文艺界的丑陋行径与其他领域的贪腐现象,可以说“本是同根生”。一部电视剧,制作方拍得再好,无法上星播出也是白搭。近年来,影视剧制作行业因供大于求而成为一个买方市场,作为播出平台的各家卫视成了被追逐的对象。而各卫视频道里握有“购剧权”的少数人,在购销过程中往往趁机向制片方提出各种要求,影视剧购销因此成为一个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与电视剧相关的腐败行为,还易发生在制作和审批过程中,有的国有制作单位通过给演职人员虚报高额报酬而暗中牟利,有的广电部门审查员则通过帮助电视剧通过审核而收取高额贿赂。
由于制度不完善、运行不透明,影视业领域的腐败,不仅发生在电视剧制播中,还涉及广告经营、设备采购、卫星节目落地、海外台站等多个方面。2012年,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某负责广告经营的中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牟利近千万元。近期落马的地方台领导干部也不在少数,截至目前,仅安徽广电系统就有6人落马。其中包括,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安徽广电服务中心原主任宋晓峰等。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1月,中央巡视组对上海进行巡视后指出,上海文广系统有单位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这些已经暴露的贪腐问题说明,近年来发展迅猛的影视业,亟待扎紧制度的藩篱。
作为我国影视行业的领军者,湖南、江苏、浙江等一线卫视目前的年广告收入均高达数十亿元。整个行业拥有的资源和所处的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影视业早已不再是“清水衙门”。如果任由权力寻租及各种贪腐行为蔓延,不能及时为行业发展立出切实可行的新规矩,那么,我国影视业发展最终将失去未来。近年来,影视圈一些艺人不知洁身自好,屡屡因吸毒、嫖娼等负面事件掉入舆论旋涡。作为影视圈“近亲”的中国影视业,切记不可因贪腐问题深陷“贵圈真乱”的覆辙。
(以上来源:北京青年报, 内容略有删减)
铲除影视行业潜规则正当其时
影视行业潜规则流传甚广,真真假假,让人眼花缭乱,但总折射出来的是当前影视业发展的诸多怪象,必须坚决整顿、彻底整顿了。
影视行业潜规则的危害有目共睹,不但影响公民在影视业的公平拼搏和竞争,而且让影视业变得肮脏不堪,让人作呕;更让影视业的发展质量下滑;让影视业的发展队伍陷入恶性循环怪圈,最终导致影视界成为一片污浊地。这当然不利于影视业的健康发展,当然不利于影视业担当国家文明建设的责任。
笔者认为,要想彻底铲除这种影视行业潜规则,重整影视行业明规则,让阳光的、公开的、健康的规则昂扬站立起来,给公众一个具体的标准。这样做有三大好处,一是维护正常的影视工作秩序;二是方便大家监督,依法维护各自的权益;三是建立正气阵地,逼迫邪气空间压缩。
那么,如何建立起影视行业的明规则呢?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尊重影视业的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的需求。我们应该从影视业为大众服务,自身客观规律,为国家担当文明建设的角度去制定相关的制度标准。这个制度标准应该公开阳光,让大家都明白;应该有相应的严厉惩戒机制,不能肆意缩水。现实中,之所以潜规则泛滥,就是因为明规则执行缩水,最终被架空,结果导致了诸多畸形规则的发生。明规则无力,潜规则泛滥,这种现象,影视行业存在,其他行业也存在。这个严厉的惩戒机制之所以说严厉,就是要对违反规则的人开除出行业,保证演艺界队伍的纯洁。
影视事业是打造社会文明的事业,不是崇拜铜臭,崇拜奢侈,崇拜丑陋的行业,坚守文明底线是基本操守,何为文明?笔者认为,就是文雅,就是明白,在阳光下发展,阳光下灿烂。演艺业应该是社会文明的先锋军不能是社会丑陋的示范群。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规定》是硬性规定必须执行;从业人员《自律公约》是加强自律性,可以建立行业底线。我们影视业应该铲除潜规则了,应该让明规则阳光灿烂地规范我们的影视业发展了,这是影视业发展的客观规律需求,这是人民对健康影视队伍,健康影视业的要求。
(以上来源:郑州晚报,内容略有删减)
【数据分析】
继司法腐败、学术腐败、体坛腐败被屡屡曝光后,肩负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文化艺术界,腐败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中纪委委员、中纪委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组长李秋芳近日点出影视业等领域的潜规则,表示将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调查,并制定约束机制,引起各方关注和广大群众的纷纷肯定。
此次被点出的五大主要问题,影视剧购销虚报高额制作费和报酬,大型节目演出费用说不清,卫星节目落地费议价贪腐空间大,设备采购一把手变成一霸手,广告经营回扣门道多等,虽然都是行业内部问题,但由于广电本身属于大众媒体,所以此类问题对社会的影响颇大,同时有几项问题虽然带有广电特色,但从性质来说,是属于当前各行业腐败的普遍模式,都是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
潜规则一词,最早就是在影视行业中爆出,其意思是指一些行业内的权色交易或者钱色交易,这个词揭开了影视圈的某些虚假光环。如果说当初的那种潜规则,更多地存在于剧组导演制片人等具体工作人员中间,还具有更多的“民间”色彩的话,现在中纪委所指出的这些潜规则更多的是针对行业主管部门、国营电视广播机构以及一些广电领域的国有企业等,具有更强的权力色彩。
既然是潜规则,当然就不是一天形成的,说明这些丑陋暗流已经积攒了一段时间,另一方面,既然是潜规则,当然就有与其相对应的“显规则”,——已经制定和执行的各项法律法规、纪律操守、行业规定等等。之所以能够在“显规则”的管理下,积攒出这样复杂多变且不易查处的潜规则,至少说明几个问题。第一是监管不够,在现有的管理框架下,很多事项的拍板,往往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且越是重大事项,拍板人在整个管理架构中的位置越高,他们的权力难以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第二是资源过于集中,寻租空间过大,比如现有的电视剧播出平台,虽然全国层面有几十家卫视,但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真正具备较强购片能力的电视台也就是那么几家,而一些地方色彩比较强的节目,就更只能在当地找到一地一家的电视台来做,面对强势的官方电视台,民营制作机构没有任何可以制约的能力,只能“任人宰割”,为了得到较高的购片费,为了尽快回款,为了能够顺利播出贴片广告等等,制作机构往往需要一些“盘外招”;第三是现有的广电产业链,在体制机制上,在利益分配上,尚有与现实环境和社会需要不吻合,与改革方向不相符的地方,需要尽快调整破局,使整个行业能够以一种良性循环的状态健康发展。
影视行业潜规则的危害有目共睹,不但影响从业者的公平竞争,而且让整个行业的环境变得不堪,更让影视作品的质量下滑,让行业的发展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这显然不利于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
笔者认为,要想彻底铲除影视行业潜规则,为这一行业制定阳光、健康、公开的“明规则”,必须给从业者制定一个具体的标准,并将这一标准对公众公开。这样做不但可以维护正常的影视工作秩序,而且方便大家监督。
要制定“明规则”,首先还是要尊重影视业的发展规律,同时尊重大众的需求,应该从影视行业自身的规律出发,去制定相关的制度标准。同时应有严厉的惩戒机制,不能肆意“缩水”。
影视作品不仅具有娱乐的功能,也有引导社会风气的功能;不仅要讲经济效益,也要讲社会效益。如果影视圈风气不正,无疑会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反腐没有禁区,影视圈不是法外之地,也不容腐败分子和潜规则潜伏。
艺术不拒绝市场,但是不能做市场的奴隶。我们严查影视业潜规则,就是要让艺术“明规则”重新建立起来,让影视走出市场奴隶阴影,走上市场主人的道路。中纪委已经放话了,某些从业者应该警醒了,别心存侥幸,好好“照镜子、正衣冠”,把多年来形成的不良风气和潜规则好好改一改。
来源:文化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