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是凭借市场口碑取胜的典型公司之一。Google公司市场部副总裁辛迪•麦卡菲说:“我们没有做过一次电视广告,没有粘贴过一张海报,没有做过任何网络广告链接。”Google正是因此凭借口碑由弱至强的。
Google口碑营销是建立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观基础上,就是Google的“不作恶也可赚钱” (You can make money without doing evil)的原则。这是Google十大信条的第六条。迄今为止,Google基本上做到了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Google是家反商业的公司,这似乎违背了商业哲学。但由此却赢得了无数用户。技术实力使得Google有足够的底气作出自己的决定:坚定不移地拒绝在主页上做广告或链接到其他网页上。在网络泡沫时期,他们蔑视营销。他们通过口碑树立了自己价值达20亿美元的品牌。
Google(谷歌)两位创始人布林和佩奇在给股东们写的信中谈到:“成立谷歌是因为我们相信我们能够为世界提供一个很重要的服务——在几乎任何问题上瞬息给人们提供相关的信息。为我们的最终用户服务始终在我们心里的最深处而且永远是我们第一重要的事。” “我们的目的是要开发服务来大幅度改善尽可能多的人的生活。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们会做一些对世界有积极影响的事情,尽管有些事情的短期经济利益不那么明显。”Google的商业模型起源于“佩奇序列”(Page Rank)算法。这一理论颠覆了传统的搜索理论,过去,业界对互联网搜索功能的理解是:某个关键词在一个文档中出现的频率越高,该文档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列位置就要越显著。“佩奇序列”则反其道而行之,采取了民主的做法,一个网页的重要性取决于它被其他网页链接的数量,特别是一些已经被认定是“重要”的网页链接数量。每一个链接都是一张价值不等的“选票”,所获选票的总价值将决定谁将被安置在最重要、最显赫的位置上。这一技术是非常有效的,它可以避免任何人为的感情因素,搜索结果的公正性不容妥协。虽然Google在搜索结果旁也刊登相关广告,但在 Google 上刊登的广告总是明确地标记为“赞助商链接”,而且任何人都无法用钱换取更高的排名。事实证明,这一判断是正确的,Google的使用率越来越高,每天的搜索量由四年前的100万次增至目前的2亿次,几乎占全球所有搜索量的1/3。
这一“不作恶”的道德伦理,有时也会高于“网络社会需要民主” (Democracy on the web works. Google十诫第四条)的伦理。2004年4月,Google接到了关于在其网站上搜索“Jew”(犹太人)时产生的结果的抱怨。当用户打进“Jew”(犹太人)一字,一个激进的反犹太仇恨网站“Jew Watch”(犹太观察)就会出现在搜索结果的显著位置上,因此引来强大的抗议浪潮。Google最初不愿以人工操作程序,把那个结果拿掉,赛吉说:“作为犹太人,我当然也感到被羞辱,但是搜索结果排列的客观性是我们非常重要的原则。”后来Google在存在争议的网页上面显示一个警告“有争议的搜索结果”(Offensive Search Results),并给出一个链接,可连接Google的政策解释:“我们搜索结果的产生完全是客观的,不受Google工作人员的信仰和喜好所影响。”最后,根据另一种编辑价值观念,Google立场转为软化。
Google很多新产品的开发动机,都来源于一个理念:如何让用户更简单易用。在“不作恶”原则指导下,Google善于放弃。广告是公司的命脉,但Google主张极简主义,其首页简洁干净,相对它那些将广告、新闻等令人眼花缭乱的内容搬上首页的对手们来讲,淡化了商业气息,完全突出了搜索功能。Google不接受烈酒广告,枪械广告同样在禁止之列。
这种“不作恶”的理念使Google品牌产生了一种独特的光晕效应,让他的客户在使用其产品时感觉Google比其竞争对手更注重社会责任,注重自身形象,追求可持续发展!这正也是口碑传播的内在动力。
在虚拟化、国际化和个性化的时代,口碑营销这一历史悠久的传播手段,重新受到了企业的关注。口碑(推荐)营销并不是传统认为的 Push(推动、驱策),而是一种建立在品牌美誉度和过硬产品质量保证下的 Pull(赢得、吸引)。Google致力于提供良好的服务和高品质的产品去创造口碑,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不作恶”原则在对社会产生良好的道德影响的同时,也为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值得中国企业效法。
来源:Google黑板报 世界经理人《解析Google颠覆性的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