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治理>>文艺评奖“瘦身”,挤掉文艺繁荣过程中的“泡沫”
2015年05月11日
文艺评奖“瘦身”,挤掉文艺繁荣过程中的“泡沫”
文艺评奖“瘦身”,挤掉文艺繁荣过程中的“泡沫”

文艺评奖总体将减六成以上   

4月27日,在文化部主办的2015年全国艺术创作工作会议上,文化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当前的艺术创作生产还存在重评奖、轻评论的问题,评奖过多过滥,奖项重复交叉,有的地方为获奖而创作,把评奖当作“指挥棒”。一些艺术评论沦为“人情评论”和“红包评论”,盲目套用西方文艺理论来剪裁中国人的审美,用简单的商业标准取代艺术标准,弱化了褒贬甄别的功能,销蚀了战斗力和说服力。

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文艺评奖的导向激励作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评奖机制。当前,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根据中央评奖改革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文化部正全面清理整顿文艺评奖,取消一批、精简压缩一批,总体减少60%以上。取消节庆活动中的文艺评奖项目。对保留的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减少分项设置和数额,修订评奖办法,严格评奖标准,规范评奖程序,预防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文化部制定出台关于严格规范管理部机关工作人员从事专业艺术创作和参与文艺评奖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批程序,严禁借艺术创作之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参加文化部系统主办的各类全国性文艺评奖,严禁利用职务和职权为参评者打招呼、拉选票,干预评奖。同时,建立获奖作品跟踪考核机制,推动获奖作品“走下去”,多演出、常演出。   

会议强调,要重视和加强文艺评论工作,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倡导说真话、讲道理,营造开展文艺批评的良好氛围。要牢牢把握文艺批评的导向和标准,对各种不良艺术作品、现象、思潮敢于表明态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表明立场。文化部要组织实施“艺术评论体系构建和引导计划”,加强评论阵地建设、评论人才培养、评论实践开展、评论成果推广,各地也要改进和加强文艺评论工作,营造文艺批评的良好氛围。   

此外,文化部将研究制定全国“艺术人才千人培训计划”,在“十三五”时期,培养创作表演、理论评论、传播经营、组织管理等领域的千名中青年人才。采取“名师收徒传艺”等办法,打破院团限制,各行当名家大师带徒传艺培养拔尖人才。加强和改进艺术专业教育,研究为戏曲核心专业学生减免学费,吸收优秀生源,不断输送优秀人才。关注民营艺术团体和新的文艺群体,在展演展示、项目评审、职称评定等方面,向他们敞开大门、一视同仁。   

目前,中宣部正在牵头制定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年底即将出台。保留事业性质院团要深化用人机制、分配机制、保障机制等内部改革,实行企业化管理,解决人员能进不能出、机制僵化等问题。文化部正在研究制定加强有关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管理的指导意见,修订中直院团剧目创作和公益性演出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中直院团改革发展绩效评估办法,加快推进艺术院团改革的步伐。

(以上来源:《 人民日报 》 2015年04月28日 16 版)

文艺评奖为何乱象难治?

中央巡视组年初公布了对文化部等13个部门的巡视意见,其中提到了文艺评奖过多过滥,评奖中存在暗箱操作、利益交换问题,可以说,这个已经是很早就存在,也屡次引发圈内争议和公众广泛批评的问题,为什么这一乱象难以根治,到底症结何在?   

“过多过滥”是这一乱象的外在表现。具体体现在文艺领域各种奖越设越多,奖项也越设越多,“双黄蛋”“多黄蛋”甚至人手一奖的评奖方式屡见不鲜。文艺奖过多使其丧失了权威性,也失去了公众的信任,但民众也难以掂量清楚各种奖励的分量,反正奖项是商业炒作必不可少的要素,这就极大地扰乱了文艺市场,使文艺创作变得急功近利。   

“过多过滥”的文艺评奖使奖励偏离了其初衷,从而成为追名逐利的象征物。艺术家的艺术成就以评奖为衡量标准,文艺团体或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也以获奖为考核指标,这使评奖中的暗箱操作和权力交换不可避免,评奖的公正性无法得到保障。近年来某些权威的文艺评奖像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飞天奖、华表奖等都受到公众的质疑。有些评奖中的形式主义、暗箱操作、钱权换奖等问题,使评奖成为隐性的腐败形式。   

由此不难看出,评奖的乱象,反映的是文化权力与文化市场运行中的乱象。它不是具体办奖、设奖、评奖过程中的操作性问题,而是文艺生产和效益之间关系的失范。它与巡视组指出的其他方面的文化管理问题有极强的相关性。如文化企业管理混乱,业务主管利用资源从事营业性活动,等等,这些都可能在文艺评奖中产生消极作用。近年文艺界还有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文艺家都热衷当“主席”。像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等,本来只是行业协会,但因为协会既与行业评奖及其他政府资源分配有密切关系,当上主席既掌握了极大的文化权力,又可抬升自身身价,使其作品的市场价值大增。   

在文艺评奖中,“主席”比例过大就曾饱受批评。再进一步看,文艺评奖的乱象实际上是当前各种社会问题之一,体现的是当前的社会弊端。当前参与文艺评奖的机构五花八门,除了文化主管部门,还有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等,都积极办演出、办展览、搞评奖,地方政府为提升政府形象,企业为提升品牌知名度,而他们在办奖过程中又会有各种“潜规则”,如照顾主办方、照顾代言人等,暗箱操作自然不可避免。而综合起来看,文艺评奖可能是以国家鼓励文艺生产的资金,主管部门权力实体化,获奖者名利双收,不管评奖怎么“多”或“滥”,也不管公众如何批评,对参与者来说,这都是双赢或多赢的游戏,这才是评奖乱象屡禁难止的原因所在。   

古语云,武无第二,文无第一,文艺评奖本来难有固定标准,主管部门要严格管理和规范评奖。只有规范权力,才能限制评奖的乱象。

(以上来源:广州日报,作者系四川外国语大学教授)

为文艺评奖降降虚火

文化部近日表示正全面清理整顿文艺评奖,取消一批、精简压缩一批,总体减少60%以上。同时,大力加强文艺评论工作。此举直指病灶,大快人心,可望有效消除文艺评奖乱象,切断权力寻租的空间,为文艺评奖降降虚火、拔拔腐毒,有利于文艺事业强身健体。   

符合市场规律和文艺指导方向的评奖能立标杆、树典型,对繁荣我国文艺事业产生积极作用。但近年来,文艺评奖过多过滥,“双黄蛋”“多黄蛋”甚至人手一奖的滥发、滥评屡见不鲜,以权卖奖、以钱换奖竟然成了公开的秘密,有的权威奖项也因操作不透明受到公众的质疑。这些乱象不仅使文艺奖项泡沫化严重,公信力缺失,更容易滋生评奖腐败。   

评奖的乱象,折射出权力与市场的混乱与错位。一些文艺圈子市侩文化盛行,艺术家不琢磨作品本身,反而拜码头,跑关系,希图一朝获奖终身受益;一些部门还存在错误的文艺政绩观,往往把获奖当作指挥棒,片面以奖论英雄现象突出。由此造成的买奖、跑奖腐败时有发生,让一些兢兢业业搞创作的文艺工作者感到心寒。   

文艺评奖乱象纷呈使其丧失了本应有的权威性,戕害文艺殿堂的清正与风骨,助长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效应,使文艺净土沦为名利场。   

充满华丽奖项泡沫的文艺是经不起考验的。在反腐已成高压态势的今天,文艺界不应成为盲点。规范文艺评奖,净化文艺环境势在必行。一方面,要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评奖制度,严格评奖标准,规范评奖程序,严肃评奖纪律,坚决杜绝大奖满天飞;另一方面,要确保清理整顿有实效,做到放权限权,坚决打掉权力寻租空间,以权力“瘦身”为文艺“强身”。

(以上来源:钱江晚报,内容略有删减)

削减文艺评奖,也要改“文化政绩观”   

多年来,文艺评奖乱象一直为人诟病。此番文化部表态将削减60%以上的文艺评奖,是对社会公意的积极回应,值得肯定。   

需要注意的是,取消大部分文艺评奖,应该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这样既能体现文艺活动管理的透明度,方便接受公众监督,也可防范个别评奖项目死灰复燃,风头过后卷土重来。特别是对于那些精简压缩的项目,有必要切割清楚,比如,究竟是减下去了还是合并一处了;大项合并之后,分项的奖项有没有增加;一些政府奖项会不会转手给协会、演艺公司等等,都应该有明晰具体的界定。   

此外,对于那些依然保留的艺术政府奖项,也应该切实完善相关制度,实现公开透明的原则。此番文化部部长雒树刚也表态,将修订评奖办法,严格评奖标准,规范评奖程序,严肃评奖纪律。   

其实,回顾这些年来的现实,一方面是文艺评奖泛滥,一方面是大众文化投入不足。文艺评奖泛滥的背后,也折射出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文化政绩观的扭曲。往往一个地方推选的作品获得了某个奖项,那就成了当年的政绩,尽管,这些文艺作品或许没有市场,甚至当地民众也不买账。   

今年世界阅读日,新华社就报道,目前中国小城镇难觅图书馆身影;人均图书拥有量不足1本,部分地级市没有市一级图书馆,管理人员极少;农家书屋、留守儿童图书室难得开放,沦为摆设;社区图书室种类单一、更新慢……   

几乎与此同时,舆论再次聚焦一些地方农村葬礼上色情表演泛滥。这些现象背后所反映的真正问题,就是各级政府提供的大众文化公共服务产品严重短缺。而这些实实在在能够影响民众的文化生活、陶冶民众生活情操的事项,往往难以进入很多地方政府、官员的视野。或许,在很多人看来,建10所乡村图书馆,不如花钱去运作一个文艺奖项更值得夸耀。

所以,在大量削减文艺评奖的同时,各级政府部门也要改变过去的“文化政绩观”,把更多的资金用于满足基础民众文化需求,确保大众文化设施的投入。少一些虚头巴脑的评奖,多一些实实在在的大众文化投入,这才是正道。

(以上来源:新京报,内容略有删减)

【数据分析】

文化部削减6成以上文艺评奖,可谓正当其时。文艺奖项,本应是文艺创作不断繁荣、精神产品不断丰富的反映,但凡事应该有个度,多了就可能亵渎真正高含金量的作品。眼下,要问我国到底有多少文艺奖项,除了相关主管部门,恐怕没有多少人能够说得清。而且,一个又一个新的奖项仍在不断冒出来,动辄冠以“全国”“中国”命名,让人不由得产生“乱花渐欲迷人眼”之感。   

文艺奖项过多,必然过滥,有的重复设奖,有的为评奖而评奖,有的则违规设奖、乱收费用,使奖项本身失去了原本的价值和功能。尤其是,频频曝光的“内幕”与“黑箱”,更是让一些奖项成为“人情奖”“关系奖”,公信力大大降低,比如影视剧评奖频下“双黄蛋”。一些文艺创作者不仅没有看穿这些,反而变本加厉地把评奖当作创作“指挥棒”,四处追逐文艺奖项,以沽名钓誉。本应属于一方净土的文艺圈,沦为“汲汲名利场”。   

文艺评奖的这些乱象,在今年2月得到了集中反馈——中央第二巡视组向文化部反馈专项巡视情况时直指要害,锁定文化系统五大贪腐隐患,其中之一便是,文艺评奖过多过滥,存在暗箱操作、利益交换等问题。不少专家为此建议,应最大程度规范、适当减少评奖活动,增加评奖公开透明度。此番,文化部削减6成以上文艺评奖,正是对此的积极响应,文艺圈圈里圈外,定然是乐观其成。   

不过,如何让削减文艺评奖产生实效,着实考验相关部门。2005年3月,中宣部就颁布了《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明确要求规范评奖程序,重新审批各类奖项,全国性文艺奖项必须“瘦身”。此后,全国性文艺评奖由44个减至18个。十年过去了,文艺奖项又开始“增肥”,此番“瘦身”如何确保文艺评奖的泛滥现象不反弹,当是首要考虑的,不然会如同地里的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

要确保不反弹,削减文艺评奖就不能玩“数字游戏”。哪些奖项被撤销或保留,都应明明白白公示于众,以确保每个文艺工作者都知晓,以免遇到本已消减的奖项仍在“借尸还魂”却浑然不知;文艺奖项被削减,组织机构也没必要继续存在,不然恐会炮制其他名目继续圈钱;要转变文艺工作考核评价方式,不以奖项论英雄;对评奖腐败也要“零容忍”,严禁相关部门打招呼、拉选票,干预评奖,以打掉寻租空间,维护文艺奖项的公正性。

文艺繁荣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至于如何才能够换取文艺繁荣,挤掉文艺繁荣过程中的“泡沫”,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这次,文化部要求将各种文艺评奖进行“瘦身”,留下了人们有着共同记忆的内容,砍掉了那些肆意生长出来的侧枝,从而让文艺评奖进入到健康理性的轨道中。在这样的传递过程中,我们有着更多的收获,即通过那些有影响力的文艺评奖的存在和延续,真正鞭策文艺创作领域不断推出更多的文艺精品,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

来源:文化大数据

分享到: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南路5号   邮编:102600
联系电话:010-69243250(办公室传真)   69268094(教务处)   69268437(科研处)
网站维护: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信息中心   电话:010-69268476
官微二维码
学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