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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31日
统一院士退休年龄,吹响院士制度改革“集结号”
统一院士退休年龄,吹响院士制度改革“集结号”

人社部:院士统一70岁退休

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干勇3月12日向记者透露,中央已批准相关改革方案,规定院士统一70岁从工作单位退休。   

干勇表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已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考虑到当前我国两院院士中年龄75岁以上的院士所占比例较大,凡是达到新政策规定退休年龄的院士可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退休手续。其中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70岁以上院士可经有关部门批准,将退休年龄延长到75岁。”   

此前,我国没有院士退休的明文规定,一些单位在院士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会根据院士身体状况和个人意愿让其本人自由选择是否退休,但也有相当数量的单位和地区从自身利益出发,如通过院士争取更多的国家科研项目和经费资源而拒绝院士的退休申请。   

2013年11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其中“院士退休”是指院士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在其工作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干勇认为,院士70岁退休政策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这项政策强调去行政化、去利益化,旨在让院士称号回归学术本质,同时将为青年科研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从而有利于我国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成长。”

(以上来源:北京晚报,内容略有删减)

“院士退休难”背后的真问题

院士不只是个人贡献与荣誉的见证,而成为所属科研机构的牌子。对于科研机构而言,院士甚至也不再只是一位在其领域有过卓越贡献的老者,而是成了为科研机构争取更多资源和利益的“看家宝”。如此背景之下,“院士”角色与定位的异化,使其偏离了学术的本位,最终让院士们都“身不由己”,以致连退休都不能自己说了算,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现实中,既然有了院士,便意味着可以多拿项目,多分科研经费,有巨大的利益,院士们还能不能继续科研工作已不再重要,只需院士还在位,项目申报将院士大名列入,便意味着成功了大半,这样的现状当然注定了“院士退休难”。而更令人担心的恰恰是院士身份与利益的强相关性,已然让院士遴选过程充斥了猫腻。无论是张曙光仅差一票当选院士,还是近期曝出的院士师徒反目,其中诸多细节就完全证实了这种猫腻。

基于上述情况,院士退休难的背后,其实是科研的利益化,以及科研资源分配的“赢者通吃”模式。在这一过程中,成为科研利益链上的关键“棋子”,甚至成为保障科研经费“活菩萨”的院士,难以自拔、身不由己,也就绝不意外了。

(以上来源:大河网,内容略有删减)

让院士头衔回归本位

最近,随着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2015年度院士增选工作的启动,院士制度改革再次成为热点。此次增选工作是2014年6月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后的首次院士增选,与增选相关的改革举措如取消单位推荐和归口部门推荐的渠道、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增加全体院士投票的终选投票、加大对增选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同时推出,十分引人注目,表明院士制度尤其是增选制度改革迈出了可喜一步。但改革的最终效果如何?对此不少人还有疑虑,需要进行理性分析。   

我国现行院士制度源于中国科学院的学部委员制度,院士增选的有关制度也源于学部委员增选制度。其中,关于候选人推荐的两种渠道,即始自1980年的学部委员首次民主选举。除学部委员(院士)提名推荐外,另一渠道即由中科院所属分院和研究机构、中央部委所属研究院和研究所(包括国防系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中国科协所属各学会等推荐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有关候选人。这是鉴于当时正常的学术交流难以进行、科技界各单位基本处于相互隔绝状态等情况而采取的措施。但这个权宜之计被长期沿用,不仅背离院士增选的同行评议精神,而且为一些部门、机构、行业等干扰院士增选工作打开了方便之门,因此最为社会所诟病。   

近20年来,通过实施资深院士制度(1998年)、提高新增院士的得票准入门槛(2007年)和推行院士年轻化等措施,院士制度已有很大改进。而此次推出举措之多可谓前所未有,是院士制度尤其是增选制度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应该说,这些改革举措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院士制度改革的要求,回应了人们对院士制度的诟病。比如,在推荐渠道上取消单位推荐和归口部门推荐,仅保留属于同行评议的中国科协所属专业学会推荐,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科技界之外的干扰;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虽然涉及的候选人较少,但直接回应了日益严重的院士官本位问题;至于两院分别出台“被推荐人行为守则”和“增选违纪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则表明要认真解决当前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对院士增选工作的影响。这些无疑都是亮点,值得肯定。   

不过,在肯定院士增选制度改革的同时,社会上也有另一种声音,认为这些措施治标不治本。之所以存在这种担忧,主要是因为这些举措能否根治院士头衔利益化的顽疾还有待观察。   

本来,院士主要是一种学术荣誉称号,院士制度赋予院士的权力极为有限。但是,由于在科技经费分配、重大课题项目立项、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奖励、职称职务升迁、科技规划制定和评议、学科与机构评议等方面,院士们经常被各种权力机关、组织邀请主持或参加有关工作,以显示其权威性和科学性,加之从中央到地方的重视,科技界的权力有向院士集中的趋势。而且,这种权力主要是一种隐性权力,缺乏有效的规则约束。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院士在某种意义上成为科技界的一个特殊群体。少数院士与科技界一部分官员的利益重合,必然制约他们的改革意愿。由此可见,要真正使院士制度不受诟病,关键是解决院士头衔利益化问题,让院士头衔回归本位。

解决院士头衔利益化问题,无疑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需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院士制度改革问题属于科技体制改革问题,是我国科技体制难以适应国家、社会的需求和人民的期待这一突出矛盾的集中体现。目前开始的院士增选制度改革是院士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但只是开了一个好头。要真正达到改革目标,还需要科技体制改革提供支撑。另一方面,需着力解决科技界自主性缺失问题。在院士增选的某些环节和院士参与的各项工作中,来自领导、部门、单位的种种干扰时有所见,导致学术规范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科技工作应不断增强自主性,院士应善于独立贡献真知灼见,不断赢得社会的信任。

(以上来源:人民网,内容略有删减)

【数据分析】

据媒体日前报道,中央已批准院士退休的改革方案,除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可延长到75岁外,其余院士一律70岁从工作单位退休。至此,备受关注的院士退休问题,终于有了明确的说法。这对于院士终身制和学术行政化改革或许只是一个开始,只有深度推进改革,剥离学术与行政、学术与科研经费的关系,才能还学术一个纯粹。

发源自17世纪英、法两国的院士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对科技界进行激励的一项基本制度。1955年中国科学院成立学部,标志着我国院士制度的建立。院士制度是党和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重要体现,其目的在于:发现、培养、吸引和提携优秀人才,肯定他们的科技贡献;集成优秀科学家的智慧,为国家宏观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建议;有效发挥国家最高学术机构的作用,引领科学方向,弘扬科学精神,促进学术繁荣,倡导优良学风。

经过近60年的发展,我国已基本形成以两院章程为基础,以相关实施细则、办法等为依据的院士制度体系,为院士增选、科学道德建设、咨询评议等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制度保障。广大院士在科技攻关、战略咨询和崇德向善中引领示范,作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社会尊重。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近些年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现象,其中有关于院士退休的问题备受关注。院士退休为何这么难?表面原因是我国一直没有院士退休的明文规定,深层原因则是院士头衔的严重利益化。   

本来,院士只是荣誉性的学术称号,院士制度中并没有赋予院士特权。但是,由于根深蒂固的“最高学术称号等于最高学术权威”的院士崇拜,在科技经费分配、重大课题立项、科技成果鉴定,以及科技奖励评选、科技规划制定、学科与机构评议等科技活动中,形成了“非院士不可”的潜规则,好像没有院士主持、参加就没有权威性。错误的观念和错误的做法,使院士在学术资源占有和分配上获得了话语权和优先权,学术称号与个人利益、单位利益难以分开。如此一来,不仅没有院士的单位不惜重金“诚聘”院士,有院士的单位也借口“院士退休没有明文规定”婉拒其退休。其实,他们并不指望年事已高的院士亲自上阵或者带队攻关,只是想借“院士”这个头衔为单位争取更多利益罢了。  

院士是人不是神,年老体弱、创新力下降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长期从事科学史研究的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李侠指出,38—45岁是科学家最具创造力的工作峰值年龄段;过了这一年龄段,科研能力会逐渐衰减,70岁之后就很难说有什么创造力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我国院士的老龄化问题尤其突出。据统计,现有院士的年龄主要集中在70—89岁之间,40—49岁年龄段的院士比例非常低;在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年龄在70—79岁的占到四成以上,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平均年龄则超过74岁。   

可见,让年事已高的院士“活到老、干到老”,不仅浪费了有限的科技资源、挤压了年轻科技人员的成长空间,还加剧了院士头衔的利益化,破坏了正常的学术生态,其弊害不可谓不大。   

对于院士退休,科技界早有呼声。2013年11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实行院士退休制度”。   

可以期待的是,随着院士退休新规的实施,一大批年事已高的院士将会名正言顺地退居二线。这不仅会给年富力强的青年科技人员提供更多科技资源、更大发展空间,也有助于根治院士头衔利益化的顽疾,重构健康的学术生态。

当然,让院士真正回归学术本位,除了退休年龄一刀切等刚性制度约束,还应在纠正“最高学术称号等于最高学术权威”的错误认识和“非院士不可”的错误做法上下大功夫。而解决这两个问题,尚需全社会的长期努力。

来源:文化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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