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国有文艺院团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国有文艺院团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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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国有文艺院团经营管理人才培训》
招生简章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国有文艺院团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中坚力量,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艺工作,相继出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等政策措施,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但依然存在宣传思想战线主阵地作用尚待加强、创作生产能力尚需提升、生机活力尚待激发等问题。为此,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保障、强化人才激励,进一步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切实提高国有文艺院团经营活力,不断满足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
本项目具有复合人才培养导向、多元学科融合驱动、体制机制创新聚焦、实践与需求相结合等特点。核心目标是培养“懂经营、会管理、通艺术”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精准对接院团对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能的关键人才缺口。教学内容与方法深度融合艺术规律、现代管理理论、经济学原理、法律法规等多学科知识,构建符合文艺院团特殊属性的经营管理知识体系。项目紧密结合《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要求,着力探索并实践能够提升内部运行效率、激发创演活力、建立现代院团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路径,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双效统一”。基于对国有文艺院团长期调研的深刻洞察,项目设计与实施紧密围绕院团在战略管理、组织优化、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生产运营、市场营销等核心环节的实际痛点与需求,确保解决方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国家艺术基金及项目主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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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项目主体简介
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中共文化和旅游部党校)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是文化和旅游系统干部人才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是文化和旅游领域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重要智库平台。学院累计开设文化和旅游特色课程1000余门,在库师资3000余名,编写教材教辅近百种;广泛应用案例式、访谈式、体验式、情景式等特色教学方式,建有多处特色教学空间;承担文化和旅游部、相关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及文化和旅游部门等科研课题和委托项目近百项。学院同时开设全国文化和旅游干部网络学院,线上课程数量超2000门,注册学员1万余名。
学院拥有北京主院区和河北分院区两处院区,总占地面积240亩,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学院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设施齐全,包括教学楼、办公楼、报告厅、特色教学空间、文体中心、学员公寓、学员餐厅、运动场等10余处现代化教学和生活设施,目前可同时容纳460人在院培训。学院同时在山东、云南、浙江、福建、陕西、江西、新疆、辽宁等地设有培训基地,可满足京内外教学培训需要。
三、培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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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1月23日,培训总时长共100天,其中,集中培训40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
2025年10月16日举行开班仪式
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1月14日(集中授课,30天)
2025年11月15日-2025年11月24日(调研学习,10天)
2025年11月25日-2026年1月23日(论文、调研报告撰写,60天)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南路5号)
2.调研学习等实践地点另行通知。
(三)课程设置
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以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为主线,以推动国有文艺院团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经营管理为主要内容,围绕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创作演出、经营管理等行业发展前沿问题,开设战略管理、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分析与决策、演出生产管理、市场营销、运营管理等课程内容。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论文占40%,调研报告、学习心得占4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邀请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相关司局领导、中央党校等单位专家重点解读政策法规、形势任务的课程;邀请知名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讲授经营管理类课程;邀请优秀院团长和行业代表重点分享行业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
1.项目负责人及联络人:
满森
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艺术教育部副主任
2.培训教师(部分师资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峰
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戈大立
中国儿童艺术剧院院长
王勇
国家京剧院院长
王涛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副所长
边文彤
中央戏剧学院教授
孙亮
中央戏剧学院教授
陈平
北京市文联主席,国家大剧院原院长
张宜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副司长
张笑丁
上海大剧院总经理
李媛媛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周庆富
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林宏鸣
浙江音乐学院艺术与文化管理高等研究院院长
姚睿
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诸葛燕喃
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
景小勇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寇雅玲
西安演艺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六)培训成果展示
1.理论成果:根据课程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撰写1篇论文,论文不少于3000字。
2.实践成果:根据学习内容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或学习心得。
3.将论文、调研报告等成果择优汇编成册。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集中培训期间,培训班实施封闭式管理。
四、培训对象
(一)招生范围
全国国有文艺院团负责人以及经营管理人才。
(二)学员遴选
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学员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三)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50名。
2.主办方在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官网公布录取名单,并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入选学员。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于指定日期到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报到。收到录取邮件3天内未回执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5日24:00前(以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请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同时将学员简历表(附件1)、脱产学习证明(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2寸个人免冠证件照以电子文件压缩包发送至邮箱:artcacta@163.com,文件以姓名+单位+城市命名。

报名二维码
(三)其他
1.学员在集中学习期间应自行安排好相关工作事宜,保证学习时间。
2.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附件3)。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汪静
报名工作联系方式:010-69268701、15010124709
附件:
1.学员简历表
2.脱产学习证明
3.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