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重庆市艺术院团经营与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市艺术院团经营与管理人才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文广新局,各直属艺术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加大全市艺术院团经营与管理人才培养力度,由市文化委主办、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承办、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协办的全市艺术院团经营与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将于近期在北京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专业艺术院团、演艺机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
2014年3月18日至25日,共8天(3月18日报到,3月25日返程)。
三、培训地点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南路5号)。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3月9日(星期日)17时前将参训人员(附件2)和彩色登记照电子版(以“单位—姓名”命名)汇总,同时报市文委卢洪、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张玲处。本次培训,学员培训、食宿和观摩等费用由市文委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各单位自理;
(二)本次研修班不安排接站,请参训学员于3月18日(星期二)17时前,自行前往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教学楼大厅报到。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学院安排管理,珍惜培训机会,努力钻研学习;
(三)培训结束后,请参训学员根据培训内容和现场教学,结合我市院团改革和本单位经营管理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工作思路,于2014年4月3日前提交市文委卢洪。
市文委联系人:卢洪,联系电话:13883111221,传真:023—67705535,邮箱:381901587@qq.com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联系人:张玲,联系电话:18696606419,传真:023—88162110,邮箱:295090400@qq.com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联系人:杨明,联系电话:010—69268294、13699178611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全市艺术院团经营与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2. 全市艺术院团经营与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3.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路线图
4. 课程安排征求意见表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