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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8日
安徽省构建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安徽省构建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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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和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逐步建立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文化服务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创新型文化强省建设相结合,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加强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与文化、体育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坚持与完善文化、体育管理体制相衔接,制定我省与地方协同配套、操作性强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体系和管理规范。   

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与培育社会化公共文化服务力量相结合,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逐步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为目标,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不断创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建立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互动式、菜单式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   

坚持风险和责任对等原则,规范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关系,严格价格管理,加强绩效管理,完善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相符合、具有安徽发展特色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机制和供给机制,社会力量参与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日益丰富,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二、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一)明确购买主体。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为承担提供公共文化与体育服务的各级行政机关;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文化与体育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二)选定承接主体。承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主要为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且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经营范围中明确能够开展相关公共文化服务,且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所必须的经验、规模、人才和实力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三)确定购买内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为符合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健康积极向上的,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并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公益性文化体育产品的创作与传播,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展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运营和管理等内容。

 (四)制定指导性目录。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制定面向全省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各市、县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状况和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在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或具体购买目录。指导性目录和具体购买目录,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五)完善购买机制。建立以省文化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省体育局积极配合的年度定期会商机制,根据每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情况及评价结果,及时给予动态调整。一是购买方式。结合公共文化服务的具体内容、特点和实际,对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承担的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明确财政预算安排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具体实施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采取购买、委托、租赁、特许经营、战略合作等各种合同方式。二是购买程序。建立以“项目选定、信息发布、组织采购、项目监管、绩效评价”为主要环节的规范化购买流程。三是服务标准。根据所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特点,分类制定内容明确、操作性强、便于考核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四是检查验收。购买主体负责对服务提供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管,对服务成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应结合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及专家学者等意见进行综合评估。检查结果作为项目付款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优先考虑的依据。五是动态调整。在购买服务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项目、工作等实施动态管理。根据项目实施和社会反馈等情况,每年度末对所实施的项目予以调整;建立购买价格或财政补贴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承接主体服务内容和质量,合理确定价格,避免获取暴利。   

(六)提供资金保障。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财政部门要按照地区发展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逐步加大现有财政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高雅艺术进校园、乡镇综合文化站运行维护、文化(体育)辅导员培训等面向校园、县、乡(镇)、村(社区)基层,适于以购买服务实现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应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对新增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凡适于以购买服务实现的,原则上都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   

(七)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的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严格遵守财政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确保购买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有效,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资金的监管;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监督;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纳入监管体系。   

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应按照权责明确、规范高效的原则签订合同,严格遵照合同约定,避免出现行政干预行为。购买主体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严格按照服务合同履行服务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行为。   

(八)强化绩效评价。健全由购买主体、公共文化服务对象以及第三方共同参与的综合评审机制;加强对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建立长效跟踪机制。在绩效评价体系中,要侧重服务对象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评价。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评价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以后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营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文化与体育管理方式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文化、财政、新闻出版广电、体育部门负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强化沟通协调。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协调机制,文化、财政、新闻出版广电、体育部门要定期会商,密切配合,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共同研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有关重要事项,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统筹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政策措施和流程安排,精心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严格监督管理。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信用档案。对在购买服务实施过程中,发现承接主体不符合资质要求、歪曲服务主旨、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造成社会重大恶劣影响的,禁止再次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以上来源:中安在线,2016-01-27)

安徽加快构建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近期,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我省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作出顶层设计。   

《意见》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机制等内容作出了规定。明确了我省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相符合、具有安徽发展特色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机制和供给机制。

此外,由省文化厅牵头,与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会商,结合两年多来在“送戏进万村”、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中政府向社会力量采购文化服务的实践经验,制定和发布了《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分为四个部分,包括“公益性文化体育产品的创造与传播”、“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优秀传统文化与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展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运营和管理”等内容。

(以上来源: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许晖,2016-02-24)

安徽打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五一”前夕,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敬老院的老人们围坐在舞台前,饶有兴致地随着节拍哼唱。亳州市演艺公司送来二夹弦、豫剧等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精彩表演引来的掌声此起彼伏。大伙儿说,足不出户看大戏过了一把瘾。   

亳州市文化旅游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每年为每个敬老院送2场文艺演出。好戏不仅送到养老院,还送到田间地头。“这段时间,我们一直在忙着到各村演出,每天3场从未间断过。”国家级非遗项目二夹弦代表性传承人付红伟说。   

这是亳州市“送戏进万村”活动的一个剪影。近年来,亳州市将文化惠民演出与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相结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去年以来,亳州市组织开展“药都欢歌——文化惠民天天演”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共组织各类文化活动800多个场次。亳州市还先后组织举办民俗民舞展演、广场舞大赛等文化惠民活动。   

安徽省文化厅财务处处长海燕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下发后,安徽省文化厅经过基层调研,并与省直相关部门积极会商,拟定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徽各地市根据本地实际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进行相应延伸拓展,对相关政策制度进行细化完善,使其更具操作性,这些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2014年以来,安徽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在农村文化活动方面从每村2400元提高到4400元,并在全省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这成为社会认可度高、受群众欢迎的文化民生工程之一。   

据了解,安庆市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过程中,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政策,推出了《大清名相》、《六尺巷》等12部黄梅大戏和30部精品小戏,举办了第七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黄梅戏展演周、广场文艺天天演等活动,并面向基层一线工作者、环卫工人、工程建设者、公共服务人员、残障人士等群体推出免费专场演出。   

“数不清这是今年第几场演出了,只要天气允许,都在演。”18岁的王新慧是界首市演艺公司的演员,2013年入职以来,马不停蹄奔走演出成了家常便饭。界首市演艺公司总经理李奎升说:“从2013年演出不足100场,到2015年演出增加至210场左右,借助文化惠民等政策推动,我们送戏下乡演出活动逐渐增加。”   

政府组织的“群众看戏,政府买单”惠民演出不仅解决了群众看戏的问题,同时也促进了各地文艺院团出戏出人。“高密度的基层戏曲演出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看戏的需求,培育了戏曲市场,同时有益于培养新人、创编新剧目,也为剧院戏曲传承工作积累了剧目。”芜湖市文化委艺术科科长孙卫东说。   

安徽省文化厅副厅长周明杰说,随着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推进,安徽省文化厅积极整合资源,将有限的资金科学有效分配到连续两年的文化惠民消费季“好戏大家看”系列活动中,运用补贴、奖励、合作、项目拨款等方式,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等对该系列活动的资助或捐赠,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   

安徽省文化厅正在建立“送戏进万村”信息数据平台,通过科学监管、绩效评估、综合分析,将“送戏进万村”政府购买活动打造成文化民生品牌工程。为进一步整合县域公共图书资源,提高农村图书利用率,实现资源共享,安徽省文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发文,利用安徽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农家书屋建设经费,由县(市、区)文广新局(文化委)负责,通过政府购买,统一招标采购,并建立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农家书屋为服务点的县域图书资源建设、流通、服务网络,满足农民群众阅读需求。   

此外,安徽省文化厅还会同省财政厅整合“三区”人才经费,中央、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扶贫资金,省级文化强省及文物保护经费等,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省各县(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健全的乡镇、村、社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设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以此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升乡镇、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文物保护单位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增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力,打通文化惠民最后一公里。  

(以上来源:中国文化报,郜磊,2016-06-27)

【数据分析】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这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加快建设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

安徽发布《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之后,亳州等市将文化惠民演出与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相结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安徽省文化厅正在建立信息数据平台,将“送戏进万村”政府购买活动打造成文化民生品牌工程,力构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

2015年以来,亳州市组织开展“药都欢歌——文化惠民天天演”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共组织各类文化活动800多个场次。亳州市还先后组织举办民俗民舞展演、广场舞大赛等文化惠民活动,将文化惠民演出与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相结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

安庆市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过程中,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政策,推出了12部黄梅大戏和30部精品小戏,举办了第七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等活动,并面向基层一线工作者、环卫工人、工程建设者群体推出免费专场演出。

将“送戏进万村”的政府购买活动打造成文化民生品牌工程   

安徽省文化厅积极整合资源,将有限的资金科学有效分配到连续两年的文化惠民消费季“好戏大家看”系列活动中;同时正在建立“送戏进万村”信息数据平台,力图将“送戏进万村”政府购买活动打造成文化民生品牌工程;利用安徽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农家书屋建设经费,由县(市、区)文广新局(文化委)负责,通过政府购买,统一招标采购,并建立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农家书屋为服务点的县域图书资源建设、流通、服务网络,满足农民群众阅读需求;同省财政厅整合“三区”人才经费,中央、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扶贫资金,省级文化强省及文物保护经费等,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省各县(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健全的乡镇、村、社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设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以此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升乡镇、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文物保护单位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

来源:文化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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