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艺术创作助力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系列培训班的通知
2024年04月02日

关于举办“艺术创作助力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系列培训班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对文艺工作的部署要求,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策划实施“艺术创作助力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系列培训项目,计划于2024年4、5月在云南昆明、浙江杭州、重庆、广东广州举办4期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文化思想、新时代文艺创新发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政策解读、优秀案例分享等。将邀请权威专家授课,为文化艺术工作者搭建学习互动和创作交流平台,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走深走实,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二)支持单位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承办单位

云南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国家艺术基金广东省管理办公室

二、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直属单位和所属市、县文化和旅游局分管和具体负责同志;

各省(区、市)艺术机构、单位,文联系统所属的艺术家协会,高等院校、艺术职业学校,民办艺术机构和民营企业相关人员。

共4期,每期300人。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于4月16日-4月20日在云南昆明举办;

第二期于4月23日-4月27日在浙江杭州举办;

第三期于4月23日-4月27日在重庆举办;

第四期于5月7日-5月11日在广东广州举办。

四、课程内容和形式

培训采取专题教学、案例分析、研讨交流等形式,从习近平文化思想、新时代文艺创新发展、国家艺术基金政策解读、优秀案例分享等方向开展。

1.习近平文化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对新时代文化工作布局、文化建设的路线图和任务书进行讲解。

2.新时代文艺创新发展

结合相关政策文件,对新时代文艺事业发展的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以及文艺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内容进行解读。

3.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解读

(1)邀请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相关同志对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政策、项目申报等内容进行讲解,并解答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对提高申报项目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2)邀请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作经验交流,介绍提高策划创意项目能力、设计制定方案水平和申报材料质量的经验做法。

五、授课师资

该系列班次将邀请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化和旅游部相关司局领导专家、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相关同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等师资授课。

六、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用:按照550元/人/天标准收取培训费用,每人每期2200元;

(二)食宿费用:培训期间食宿由学员自理,所涉费用由学员向酒店自行结付;选择推荐酒店可享受协议价格(详情请查看通知文件附件);

(三)交通费用: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七、报名及缴费方式

本次“艺术创作助力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系列培训班分为4期,分别在云南昆明、浙江杭州、重庆、广东广州举办,课程内容总体一致,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任一地点培训班次报名参训。

(一)扫码报名

请在报名截止前,选择相应地点培训班次二维码,扫码缴费报名,如显示名额不足,可选择其他期次:

(1)云南昆明(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18:00)

(2)浙江杭州(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8:00)

(3)重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8:00)

(4)广东广州(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8:00)

(二)团体报名

由一人为多人报名,需逐次扫码后,点击页面右侧“再次报名”按钮,即可重新填写他人信息并报名缴费。

(三)发票开具

培训结束10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根据报名时填写的发票及邮箱信息,将发票电子版发送至学员邮箱,请务必正确填写相关信息,以免无法及时收到培训费发票。

(四)取消报名及退款

报名成功后,若需取消报名及退款,请在相应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再次扫描报名二维码,点击页面下方“取消报名并退款”按钮,完成取消报名及退费。退费为全额退费。

若超过退费时间(即相应班次报名截止时间),将无法取消报名及退费,所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学员自行承担。

八、报到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成功后,请按照本通知中相应班次的报到及培训时间地点前往参训,不再另行通知相关事宜。

(二)学员报到时间分别为培训班第一天18:00前,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将领取学员证及相关材料;学员证请随身携带,以作为培训入场凭证;报到地点与培训地点详见附件,请注意区分。

培训班返程时间分别为培训班最后一天14:00前。

(三)学员报到时,请提交一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用于制作培训证书。

九、培训证书

学员参训并完成相关学习内容后,统一颁发“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培训证书”。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杨老师  010-69268094,13500986407

宋老师  17810255300

云南昆明:

云南艺术学院  

李老师  0871-65937047,18314572008

浙江杭州:

中国美术学院

裘老师 13588147478

沈老师 13858184749

重庆:

四川美术学院

张老师 023-65921048,13883565235

广东广州:

国家艺术基金广东省管理办公室

陈老师 020-87047157,15626263954

朱老师 18819822513

通知及各期培训班详情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和下载。

关于举办“艺术创作助力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系列培训班的通知.pdf

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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